因打工卷入诈骗案
2024年4月的一天,山东青岛的老学生秦海(化名)突然被告知要配合警方调查一桩跨境诈骗案。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短视频软件频繁发布引流作品,进而毁掉多名受害人,短短几天内就骗取近百万元赃款。诈骗用户注册的电话号码属于秦海。
秦海很快向警方报案,称自己从未使用过该软件,怀疑自己在“填空”公司兼职时个人信息被泄露。所谓“填充”,是指兼职人员下载指定应用,并用个人信息完成注册,帮助平台快速增加新用户数和注册数据。
秦海记得,他打工的那天,从上午十点左右开始,截至下午5点,他共注册了6个游戏账号、2个交友软件账号、4个视频账号,注册为公众号用户,并以实名方式关联了30多个虚拟手机号码。最终,他拿到了日薪150元。
经调查发现,秦海兼职的工作室长期从事各类网络账号“实名替代”业务。事实上,它通过偷偷改变观念侵犯了公民的个人信息。警方结合运营商数据、资金流向、IP地址定位等多维度交叉验证,最终排除了秦海参与诈骗案的可能性。
诸多“实名代理”商业行为
经过一段时间的管控后,警方对工作室相关人员展开行动取缔。工作室老板毛鑫(化名)解释说,他们所谓的“补场”就是这只是吸引兼职工人的借口。其实际目的是收集打工者实名注册的软件账号和手机号码,进行出售,赚取高额利润。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来求职,他们特地在一些大学附近设立了工作室,吸引学生来求职看工作。
大多数兼职工人认为,整个注册过程都是他们自己完成的,他们仍然拥有登录或退出的权限。但事实上,在注册过程中,登录程序悄然从添加手机验证码切换到添加手机密码。
艾“交通大师”的“水文”
在封网行动中,警方还获取了大量客户信息。 2024年初,山东临沂人石川(化名)通过“账户经销商中介”向毛鑫购买了多个公众号的实名账户。
在他的人工智能基础下通过运营,他将这些账号构建成自己的账号矩阵,定期批量发布热门话题。标题中充满了各种模仿“吸引眼球”或“吸引眼球”的描述。从捕捉热点、生成文章标题到批量发布内容的整个过程均由AI软件自动完成。一个月时间,加上《交通流量》文章和《水文》混合的广告收入,石川就可以从各大平台分得近10万元的收入。
警方对该案中“流动工作室”、“账商中介”、非法自媒体公司三个环节进行了全链条打击。案件结案后,山东警方对涉案学生进行了批评研究,并继续深挖,对上下游犯罪链条进行了深入排查,共查明工作室各类犯罪团伙线索146条,涉及全国85个地市。全国各地警方密切配合,查获各类网络账号7万多个,涉案总价值逾4300万元。
目前,涉案多名犯罪嫌疑人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一年至三年零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正在依法惩处。
法则乘法时间
问:本案中,兼职大学生既是受害者,又是犯罪分子不知情的共犯。作为个人信息的提供者,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答:
首先,从直接实施诈骗的学院兼职学生和工作室来看,他无疑是受害者。因为我们看到兼职大学生其实都是提供实名信息的,包括身份证、面部信息。这是我们的法律明确将其定义为敏感个人信息。任何希望处理这些敏感个人信息的人都必须提前明确传达其目的。本案中并没有明确告知,因此这种收集行为以及后续的使用行为实际上是侵犯了在职大学生的个人信息权利,属于违法行为。
但从兼职大学生与这些诈骗案直接受害人的关系来看,他们提供的个人信息实名具有吞食诈骗罪的客观效果。刑法第287条明确规定了协助犯罪信息网络活动罪。本罪不仅客观上要求有这种有益行为,而且主观上也要求明知他人实施了这种涉及网络信息的犯罪活动。任何刑事犯罪的责任要求都相当严格、主观性强还必须考虑客观的悲伤。如果他经常做这种兼职,他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来源:央视今日声明